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工作,按照《省医保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黔医保函[2023]3号文件精神,现将调整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如下:
抗原检测项目收费标准:新型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收费标准调整为1元/人次,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(含采样器具)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,本通知自2023年2月3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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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南县人民医院
2023年2月2日